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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烟令

2014-2-28
 

普兰店市教育局文件

普教发〔201417


关于印发普兰店市教育局贯彻落实

教育部《禁烟令》工作要求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直属单位、民办教育机构:

现将普兰店市教育局贯彻落实教育部《禁烟令》的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,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,全面领会精神,抓好贯彻落实,坚决杜绝在校园吸烟的不良行为,创设一个清新洁净的校园环境。

普兰店市教育局

2014228

普兰店市教育局贯彻落实

教育部《禁烟令》的工作要求

禁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,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定,创建“无烟学校”,远离烟草的危害,保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心健康,营造一个清新、健康的工作和学习环境。
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

各校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,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,将禁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。校长为第一责任人,对禁烟工作负总责。同时成立由校领导、教师和学生组成的禁烟监督组织,按责任分工,各司其职,各尽其责,层层落实,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《禁烟令》。

二、广泛宣传,提高认识

各校要借助宣传栏、广播、板报、讲座等平台,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要节点,向全校师生宣传吸烟的危害(据统计:全国烟民超过3亿;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8.1%;有7.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;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;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导致的疾病)。通过宣传,提高广大师生禁烟的自觉性,彻底改变吸烟的不良习惯,以免损害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、污染清新洁净的生活环境。全市教育战线教职员工要模范遵守《禁烟令》,做出表率,以实际行动,促进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
三、全面贯彻 ,落到实处

各校要依据教育部通知精神,分层次、全方位组织学习,深刻领会文件精神,确保贯彻落实不走样。各校要指派一名副校级领导,每天负责控烟检查;各教研组长要督查本教研室的禁烟情况;各班要指派一名学生,作为控烟工作的监督员。各级禁烟组织要履行职责,发挥监督作用,校领导要为他们履职保驾护航。通过以上严格管理,全面加强日常禁烟的动态监督,使禁烟活动扎实推进,落实到位。

各校要在学校门口显眼处,设立“无烟学校”标志;在学校正厅、走廊、办公室、会议室、食堂等场所,张贴醒目标语,“吸烟危害健康,坚决禁止吸烟”。

四、建章立制,赏罚分明

结合教育部《禁烟令》规定,各校要制定出本校的禁烟制度,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,对禁烟工作突出的要给予奖励;有令不禁的给予处罚。对学生的禁烟规定,主要以宣传、教育手段进行管理,由学校制定具体管理方案,对教职员工的禁烟规定如下:

吸烟者,第一次被发现,告诫谈话,进行批评、教育、劝阻。

吸烟者,第二次被发现,扣除绩效工资100元;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检讨。

吸烟者,第三次被发现,扣除绩效工资200元,单位及个人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。

吸烟者,第四次被发现,扣除绩效工资500元,单位及个人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。

发现五次以上(含五次)吸烟者,取消当年6个月绩效工资,取消评优评先资格,当年考核不及格;取消校长当年评优评先资格;单位及个人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

本规定自201431日起执行。

附件:教育部《禁烟令》

普兰店市教育局

2014228

教育部《禁烟令》

新华社北京2014129日电 教育部29日发布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,提出“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”,“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”,“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”等一套禁令。

一、禁止在中小学、幼儿园内吸烟

1.凡进入中小学、中职学校、幼儿园,任何人、任何地点、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。

2.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,要率先垂范,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,加强学校治理,完善禁烟措施。

3.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“无烟校园”或禁烟标志。

4.学校不设置吸烟区,不摆放烟具,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、教学楼。

5.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。

6.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。二、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

7.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,不得设置吸烟室,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。

8.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,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等提醒标识。

9.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,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。

10.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、视频设备等装置,加强对吸烟的监控,防止有人在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吸烟。采取有效措施,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。

三、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

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,利用世界无烟日、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,利用课堂、讲座、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。讲透吸烟的危害性,普及基本医学知识,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,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,劝阻吸烟,拒绝二手烟,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。

四、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

各地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“无烟校园”创建活动,建立督导检查机制,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学校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,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查处通报。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。设立禁烟监督员,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。

  

教育部

20141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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